根據《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規定》(泉政辦〔2013〕17號)、《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關于調整泉州市中心市區保障性住房保障標準的通知》(泉保障房〔2021〕5號)等文件要求,申請廉租房需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家庭戶人均現住房建筑面積20平方米以下的,其中無房戶或無法滿足基本居住條件,且現居住面積低于實物配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可申請實物配租;(2)具有當地3年以上戶籍的家庭戶;(3)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贍養或撫養關系。(4)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的。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xygl/bzxzf/bzxzf/202302/t20230217_2848077.htm),按要求進行公租房申請注冊后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