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軍人殘疾等級評定
新辦殘疾等級評定
概述
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傷殘撫恤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公民可申請殘疾等級評定。
申請對象
(一)新辦評定殘疾等級對象
1.因戰因公負傷時為行政編制的人民警察;
2.因參戰以及參加非戰爭軍事行動、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致殘的預備役人員;
3.因參戰以及參加非戰爭軍事行動、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致殘的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
4.為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進行斗爭致殘的人員;
5.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致殘的人員;
6.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應當由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傷殘撫恤的其他人員。
前款所列第四項、第五項人員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不再辦理因戰因公傷殘撫恤。
(二)補辦評定殘疾等級: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未能及時評定殘疾等級,在退出現役后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認定因戰因公殘疾性質,評定殘疾等級。
(三)調整殘疾等級:已經評定殘疾等級,因原致殘部位殘疾情況變化與原評定的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人員調整殘疾等級。
(四)從部隊退役轉移傷殘撫恤關系的人員。
享受待遇
認定后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傷殘撫恤管理辦法》規定享受定期撫恤待遇。
申請說明
鯉城區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申請材料
(一)新辦評定殘疾等級對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或直接(無工作單位的)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材料:
1.個人書面評殘申請,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致殘情形、申請理由及依據等。
2.身份證明;
3.致殘經過證明;
4.致殘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加蓋出具單位相關印章的門診病歷原件、住院病歷復印件及相關檢查報告。
(二)補辦評定殘疾等級對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或直接(無工作單位的)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材料:
1.個人書面評殘申請,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致殘情形、申請理由及依據等;
2.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3.2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張;
4.退役證件或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
5.因戰因公致殘檔案記載或者申請人服役期間原所在部隊體系醫院出具的能說明其負傷致殘原因、殘疾情況的病情診斷書、出院小結或者門診病歷原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
6.退役軍人個人正式檔案中所在部隊作出的法定有效的涉及其本人檔案中所在部隊作出的涉及本人負傷原始情況、治療情況及善后處理情況等確切書面記載;
醫療事故致殘的,需提供軍隊后勤衛生機關出具的醫療事故鑒定結論;
7.職業病致殘需提供有直接從事該職業病相關工作經歷的記載;申請人戶籍地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需調查核實其退役后職業病接觸史并出具書面報告;
8.檔案記載或者原始醫療證明均應為原始確切書面記載,應當提供原件,如提供原件確有困難的,可提供復印件,但需加蓋出具單位或部門公章并說明檔案、病歷的出處、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及經辦人姓名、經辦日期等。單位提供的非原始證明、證人證言等,均不能作為認定依據。
(三)調整殘疾等級對象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或直接(無工作單位的)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材料:
1.個人書面評殘申請,內容包括本人基本情況、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理由;
2.身份證明:
(1)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2)2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4張(人民警察應著制服);
(3)人民警察須提供公安部監制的“人民警察證”,公務員登記表、授銜命令文件等復印件,復印件應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4)退役證件或退役軍人登記表復印件;
(5)其他人員提供可證明身份的有效證件;
(6)傷殘人員證復印件。
3.近6個月內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就診病歷及醫院檢查報告、診斷結論等。
辦理流程
(一)個人書面評殘申請,內容包括本人身份、因戰因公負傷時的身份、負傷時間、地點、部位及詳細經過等;
(二)申請人所在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書面意見;
(三)公務員、人民警察新評需提供單位因公致殘證明以及編制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屬于因交通事故負傷致殘的,應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四)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對傷殘情況作出的醫學鑒定結論;
(五)申請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張及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六)《評定殘疾等級報批表》。
辦理地址
泉州市鯉城區打錫街157號3號樓331室,聯系電話:0595-22355283。
收費方式
不收費。
相關事情
申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幫助申請,下同) 申請新辦、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應當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人所在單位應當及時審查評定殘疾等級申請,出具書面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材料一并報送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審查。
沒有工作單位的或者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可以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傷殘人員殘疾情況發生明顯變化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可以提出調整殘疾等級。
咨詢方式
乘坐任一路終點站為泉州市工人文化宮站的公交車,到文化宮下車,步行至鯉城區政務服務中心3號樓331室,咨詢電話:0595-22355283。
常見問題
問:補辦評定殘疾等級的申請條件?
答: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未能及時評定傷殘等級的退役軍人,并有檔案記載或者原始醫療證明。
政策文件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24年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788號)、《傷殘撫恤管理辦法》(2025年7月17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11號第三次修訂)等相關政策和法規。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