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關于建立福建省青少年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閩教體〔2023〕6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體育局、黨委宣傳部、發改委、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自然資源局、建設局(委)、衛健委、稅務局、市場監管局、團委,各銀保監分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旅游與文化體育局、黨工委宣傳部、經濟發展局、財政金融局、黨群工作部、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局、交通與建設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團委: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要求,為加強對我省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深化體教融合,經研究,決定建立福建省青少年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對外正式行文,不刻制印章。現將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召 集 人:
副召集人:
成 員:
陳明順 省發改委二級巡視員
林 弘 省民政廳副廳長
陳 強 省財政廳副廳長
溫惠榕 省人社廳副廳長
翁惠明 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
蔣金明 省住建廳副廳長
張國安 省衛健委副主任
陳慕斌 省稅務局一級巡視員
許和木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王 勇 福建銀保監局副局長
張阿峰 團省委副書記
附件:福建省青少年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體育局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民政廳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共青團福建省委 福建監管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福建省青少年體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體育總局 教育部關于印發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體發〔2020〕1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強對青少年體育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體育發展,經研究,建立福建省青少年體育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全省青少年體育工作;充分發揮黨委領導和政府主導作用,推動完善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格局;強化各級政府落實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的主體責任,協調解決青少年體育工作面臨的問題和體制機制障礙;研究提出落實《意見》的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抓好《意見》任務措施的落實;加強對《意見》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按程序報告工作情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衛健委、省稅務局、省市場監管局、福建銀保監局、團省委等14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省教育廳、省體育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教育廳分管體育方面工作的副廳長擔任召集人,省體育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擔任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廳體衛藝語處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會。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可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同志召開聯絡員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積極研究支持和促進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的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議;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要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