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加強和規范鯉城區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動科技創新超越,根據《泉州市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和《鯉城區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區財政局與區科技局聯合制定了《鯉城區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
二、目標任務
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流程,明確各部門職責,確保資金分配公平、使用高效、監督到位。其核心目標是提高我區科技創新能力,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環境,為鯉城區全方位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撐。
三、工作進展
《管理規定》已由區財政局與區科技局研究起草并正式印發,要求各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四、范圍期限
本規定適用于鯉城區級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資助對象涵蓋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新型研發機構、科技特派員等。《管理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五、主要內容
(一)資金管理和使用:明確了區財政局、區科技局和資金使用單位的職責分工。
區財政局:主要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審核報批、指標下達、資金撥付和財政監督。
區科技局:主要負責項目申報組織、審核、預算編制、績效管理、過程監督和報請專項資金撤銷等工作。
資金使用單位:負責按規定使用資金,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
(二)支持項目與對象: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十大類項目,并明確了各類項目的具體資助對象。
支持項目:包括高水平科技研發創新平臺建設、高新技術企業獎補、孵化器與眾創空間獎補、企業研發經費投入補助、促進成果轉移轉化獎補、企業創新創業項目獎補、科技特派員認定扶持獎勵、科技獎獎補、項目管理支出以及國家、省、市項目配套等。
資助對象:對應上述項目,分別為各類創新平臺、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器運營單位、有研發投入的企業、技術轉移機構、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科技特派員、科技獎獲得者、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單位等。
(三)支持方式與支出范圍:
支持方式:主要采取前補助(適用于基礎前沿和重大科研項目)、分段補助和后補助(適用于各類獎補性支出)相結合的方式。
支出范圍:采用后補助及獎勵性資助的資金,由單位統籌使用;采用前補助方式資助的,資金可用于項目相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四)分配與監督機制:
分配方法:采用項目法和因素法相結合,由區科技局在年度預算額度內提出分配方案。
惠企直達:涉及科技惠企的資金,需按線上直達兌現要求辦理。
監督檢查:資金使用單位需主動接受監督。區科技局負責績效監控,區財政局負責績效評價和財政監督。對違規行為將追回資金、給予處罰,并依法追究責任。
六、注意事項
《管理規定》是專項資金管理的基本依據,各相關單位在申請和使用資金時,需嚴格遵守規定,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資金使用的規范性、有效性。對于采用后補助方式的獎補資金,單位擁有統籌使用權,但仍需確保用于科技創新相關活動。
七、關鍵詞詮釋
專項資金:指由鯉城區級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支持科技創新的資金。
前補助:指在科研項目啟動或實施階段即撥付的資助資金。
后補助:指在項目完成或達到特定目標(如獲得認定、獎項)后,再給予的補助或獎勵資金。
聯系人:小周;聯系電話:0595-22355798
- 鯉城區財政局 鯉城區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鯉城區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2025-07-01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