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公租房租后管理工作,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6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公租房租后管理的通知》、市住建局《關于印發泉州市公租房常態化管理八項制度的通知》要求,對全區公租房保障家庭進行一次資格復核、二次入戶檢查,并根據資格復核情況和入戶檢查情況,對公租房保障予以動態調整。結合當前我區公租房管理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范圍及檢查內容
(一)本次年度復核范圍為2025年及以往年度已取得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家庭(包含在租家庭、租賃補貼家庭和輪候家庭)。復核內容包括家庭人口、戶籍、婚姻、收入、住房、財產(資產)等情況。
(二)入戶檢查:在租公租房家庭實際入住人、家庭成員、日常使用及安全等狀況,采取工作人員登門走訪、查驗水電和出入記錄或鄰里訪問等方式,重點檢查承租人是否存在轉租、出借、改變用途、破壞、拖欠租金、無故空置、非法侵占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在復核過程中,若發現家庭的申報信息與核查結果存在不符或有疑點,或申請家庭對核查結果有異議,須在7天內向區住建局提交異議申訴。申訴人應詳細說明異議內容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材料;申請家庭提出復查申請但異議不成立,或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復查申請的,視同無異議,區住建局將根據復核結果按照現行政策復核是否保留、調整或取消家庭公租房保障資格,并將核查結果、原因、擬作出決定等,通過電話、短信或APP內消息通知相關家庭。
二、申報時限及要求
(一)各保障家庭申報要求
各保障家庭均向首次申請時的所在街道辦事處申報,材料提交規則如下:
信息未變的:提交《誠信承諾及授權聲明》(附件1)、《鯉城區公租房保障家庭資格復核情況說明書》(附件2);
信息有變化的:提交《誠信承諾及授權聲明》(附件1)、《鯉城區2026年度公租房保障資格年度復核表》(附件3)及變化證明材料(如戶籍、婚姻、收入等相關憑證)。
(二)未如實申報處理情況
復核時,申請家庭(無論是在租家庭還是輪候家庭)未如實申報或保障期間無正當理由不在30天內主動申報戶籍、人口、婚姻、住房、資產、收入、工作等情況發生變化的,經核實情況屬實的,視同瞞報,計入不良信用檔案,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
三、復核時限及要求
(一)申報時限
參加年度復核的家庭申報復核材料時間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逾期仍未補報的,視同該家庭自愿放棄保障資格。
(二)復核方式
年度復核工作采取公租房APP公眾端申請、政務端受理的方式。
(三)入戶時間安排及要求
上、下半年入戶檢查時間分別為2026年1月1日至5月30日、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區住建局結合年度復核工作,組織相關運營單位或街道社區分批開展。
此外,公租房日常檢查原則上根據上級工作要求,管理單位定期或不定期常態化開展。
承租人有義務自覺、主動配合工作人員入戶檢查,任何弄虛作假、不配合入戶檢查、影響房屋安全、無故空置等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處置,直至解除租賃合同,追償損失,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司法處理。
附件:1.誠信承諾及授權聲明
2. 鯉城區公租房保障家庭資格復核情況說明書
3. 鯉城區2026年度公租房保障資格年度復核表
泉州市鯉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1月4日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