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省社保基金監督工作,建立社保基金監督舉報獎勵機制,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維護社保基金安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福建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暫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實施細則》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對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的違法違規問題進行舉報并提供相關線索,經查證屬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給予獎勵。
二、舉報哪些欺詐騙保行為可以獲得獎勵?
(一)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社保經辦機構、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以下行為并經查證屬實的,納入獎勵范圍:
1.隱匿、轉移、侵占、挪用社保基金的;
2.違規審核、審批社保申報材料,違規辦理參保繳費、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待遇資格認證、提前退休,違規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違規發放社保待遇的;
3.偽造或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保待遇記錄、個人權益記錄等社保數據的;
4.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社保基金的行為。
(二)舉報參保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存在以下行為并經查證屬實的,納入獎勵范圍:
1.通過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
2.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檔案、材料,騙取社保基金的;
3.組織或協助他人以偽造、變造檔案、材料等手段騙取參保補繳、提前退休資格或違規申領社保待遇的;
4.喪失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后,本人或其親屬不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事實違規享受社保待遇的;
5.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社保基金的行為。
(三)舉報工傷醫療、工傷康復、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失業人員職業培訓等社保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以下行為并經查證屬實的,納入獎勵范圍:
1.偽造、變造或提供虛假病歷、處方、診斷證明、醫療費票據、培訓記錄等資料騙取社保基金的;
2.協助、配合他人以偽造材料、冒名頂替等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參保補繳資格,違規申領、享受社保待遇,騙取社保基金的;
3.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挪用貪占社保基金的行為。
三、舉報獎勵的獎金如何計算?
舉報獎勵標準根據查證屬實違法違規行為所造成的社保基金損失金額,按照涉案金額一定比例計算,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最低額度200元。對同一舉報事項分別查處獎勵的,獎金合計數額不超過10萬元。
舉報獎勵根據舉報證據與違法違規事實查證結果,分為兩個等級給予獎勵:一級按照涉案金額5%計算,舉報者能提供被舉報方詳細違規事實、線索、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違規事實完全相符;二級按照涉案金額2%計算,舉報者提供被舉報方違規事實或線索,不能提供證據,舉報內容與違法違規事實基本相符。
對舉報事項查證為違法違規行為但尚未造成基金損失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違法違規行為性質、可能造成的基金損失等因素,給予可能造成基金損失金額的1%進行獎勵,最高額度不超過1萬元。
四、確定給予獎勵的條件是什么?
(一)舉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舉報事項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獎勵范圍;
(三)舉報情況經查證屬實并完成獎勵認定。
同一事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舉報人(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舉報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的,按一個舉報人獎勵額度進行獎勵,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
五、獎金如何申領?
查處舉報事項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舉報事項認定后10個工作日內與舉報人聯系,并以郵寄、傳真等方式向舉報人送出《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通知書》。舉報人應當自接到《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通知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通過郵寄、上門遞交等方式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本人社保卡或其他銀行卡信息(卡號、開戶行名稱)及《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通知書》回執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獎金領取手續。舉報獎勵資金通過舉報人的社會保障卡或者本人其他銀行卡發放。根據舉報人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到舉報人或舉報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領取獎金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獎金。
六、不予獎勵的情形有哪些?
(一)無明確舉報對象或經查證無違法違規行為的;
(二)舉報已受理或已辦結原處理程序及結論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客觀事實的;
(三)依法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定途徑判決裁定或已進入上述程序的;
(四)舉報事項的主要事實、證據事先已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察、審計、公安部門掌握的;
(五)不屬于本辦法規定舉報獎勵事項的;
(六)其他依法不予受理的舉報行為。
七、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如何保護?
《實施細則》鼓勵誠信舉報,鼓勵社會各界提供有效線索進行舉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嚴格執行保密規定,不得泄露舉報人相關信息。但是,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舉報渠道有哪些?
原則上,舉報人可采取電話、電子郵件、材料郵寄等方式向案件發生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整理,我省本級和各市級的舉報電話、電子郵箱聯系方式如下:
省本級:0591-87670277,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州市:0591-873059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廈門市:0592-1233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寧德市:0593-282425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莆田市:0594-238087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泉州市:0595-221123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漳州市:0596-2062262,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龍巖市:0597-3293302,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明市:0598-7506619,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南平市:0599-887157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平潭綜合實驗區:0591-38917733,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公安機關備案號:35050202000111


